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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易地建设)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5-21 阅读次数: 359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

办事指南

一、注册江苏政务网(如已注册政务网账号,请直接从二、开始操作)

 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jszwfw.gov.cn/

二、网上自行申报

1、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jszwfw.gov.cn/,登录法人账号:


2、选择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或“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4、录入基本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5、上传材料信息并点击提交

  1.  出现以下界面表示申报完成

三、纸质材料递交

按上述流程完成网上上传资料,所需上传资料中,1-9项上传政务网和工改网,第10项不可上传。1-10项纸质材料需提交至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滴翠路98号)。


四、自行打印证书

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滨湖区旗舰店http://wxbh.jszwfw.gov.cn/登录法人账号,进入我的空间,找到申报办件,进行进度查询及结果材料下载。

五、登录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大厅(工改平台)(https://wx.jszwfw.gov.cn/wxzwfwwt/wxgg/pages/wx/index)申报“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事项。

 工改系统申报时,只需填写人防编码(WXRF******,该编码会写在档案袋上,取件时请抄一下,或咨询0510-85860019)。



咨询电话:政务大厅咨询窗口(账号注册及报件):0510-85860016

          区人防办:0510-81178751

          区行政审批局:0510-85860019









新建(易地建设)人防工程资料清单目录


以下资料1-9项上传政务网和工改网,第10项不可上传。1-10项纸质材料及图纸需提交至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滴翠路98号)。


1.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单位)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

3.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4.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方案图(含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意见);

5.项目中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性质佐证材料;

6.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佐证材料(如地质勘查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7.防空地下室设计单位人防设计资质证明;

8.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0.人防设计方案图(含总平位置图、战时平面图、平时平面图、主要剖面图、与防空地下室连通的非人防地下室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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